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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控制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6-23 [来源]: [浏览次数]:

硕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集中体现。为提高我院硕士论文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按照学校、学院导师管理条例和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指导研究生,对研究生论文撰写进行指导和检查,对所指导学生能否参加开题、预答辩,论文能否送审、参加答辩实事求是地签署意见。导师与开题(预答辩)组对研究生开题报告或论文意见不一致的,导师享有最终决定权,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研究生本人是论文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应当熟悉学校关于学位论文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按照学校、学院规定提交各种与论文相关的材料。研究生在开题之应当至少在导师指导下阅读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其中,至少阅读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优秀硕士论文5篇。

三、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实行“双盲”回避制度。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和预答辩论文封面不得出现导师姓名。

四、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实行导师组负责制。研究生论文和导师按照研究方向分组,导师组对同一名研究生从论文开题到预答辩、答辩一以贯之连续指导。

五、开题报告和预答辩论文至少要经导师指导后修改两遍,并填写开题申请书或预答辩申请书,经导师确认同意,并通过规范性审核后方可参加开题或预答辩。

六、在开题和预答辩前,先对开题报告和预答辩论文进行规范性审核。开题(预答辩)前五周,研究生应将开题报告(预答辩论文)交至MBA中心或学科科研办公室,学院组织部分博士或导师,重点就论文是否遵守了学校硕士论文撰写规范、论文格式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审核未通过的,限一周内修改,经复审通过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复审仍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开题(预答辩)前三周,研究生应将开题报告(预答辩论文)交至MBA中心或学科科研办公室。MBA中心或学科科研办公室2日内对开题报告(预答辩论文)进行分组,交给导师组。

八、参加开题(预答辩)的老师应及时到MBA中心或学科科研办公室领取论文,并及时就研究生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反馈意见。开题(预答辩)前3天,书面反馈意见,经组长汇总后交至MBA中心或学科科研办公室,由MBA中心或学科科研办公室反馈给研究生。研究生在开题(预答辩)时就书面意见进行回应,导师组继续就开题报告(或论文)中的问题进一步沟通,研究生做好记录。

九、开题结论分为“通过”“二次开题” “不通过”三种。其中“通过”的,可进入论文撰写环节;“二次开题”和“不通过”的,由研究生本人导师最终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二次开题或延期。二次开题应当在首次开题后四周内进行;最终经导师确认为开题不通过的,至少延期半年方可再次申请开题。

十、预答辩结论分为“基本合格”“重大修改后参加后评估”“不合格”三种。其中“基本合格”“重大修改后参加后评估”的,需在四周内进行修改并参加后评估;“不合格”的,由研究生本人导师最终确定是否延期,经导师确认为需要延期的,至少延期半年方可再次申请预答辩。

十一、硕士论文预答辩实行后评估制度。预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就预答辩前导师组的书面反馈意见和现场意见进行汇总,并列出意见清单,与导师沟通后,在四周内完成修改。修改后经导师书面确认同意后,研究生本人将修改后的论文、论文修改说明(修改说明应逐项列出导师组意见和修改内容、页码等详细信息)提交给导师组。导师组组长组织本组教师进行后评估,后评估合格的,可进入下一阶段;后评估不合格的,由导师组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和后评估结论,研究生继续与导师沟通并修改,最终经导师确认为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十二、MBA论文实行预送审评阅制度。学校送审前四周,学院组织校外专家对论文进行预送审评阅。预送审评阅合格的,经导师同意后予以送审;预送审评阅不合格的,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在学校外审论文提交截止日前修改后导师确认同意送审的,予以送审;导师不同意送审的,不予送审。

十三、送审论文存在一个不同意答辩意见的,由导师确认是否再追加送审。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对外审意见有异议的,3日内向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一周内听取申诉,并出具意见。

十四、送审意见为“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与导师沟通后进行修改,并提交修改说明,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

十五、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