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
院字〔2022〕3 号
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关于印发《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的通知
全院教职工、全体MBA 学员: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已经由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2 年 5 月 25 日
院字〔2022〕3 号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
一、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工商管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决定,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满足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取得以下成果之一,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1.以河北经贸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正刊,不含增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视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满足本条件)。
2.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或教材 1 部,研究生本人撰写不少于 1 万字。
3.主持或参与市(厅)级科研和教学研究项目 1 项并结项,排名前三名;或省级、教育部项目立项,排名前五名;或参与国家级项目立项。
4.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奖励(国家级排名前九名,省级排名前七名,市厅级排名前五名),奖励项目及其级别认定以学校科研政策为准。
5.在按届召开的省级、国家级或国际学术会议上进行论文宣讲(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6.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并结项(国家级前五名,省级前三名,校级第一名)。
7.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在学校认定的“互联网+”、“挑战杯”、23“调研河北”等高水平竞赛,以及河北省经管类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省级以上行业学会(协会)、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等组织的创新创业项目及各种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或者结题文件为准(国家级前七名,省级前五名,校级前三名)。
8.编写的案例入选河北经贸大学 MBA 案例库(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入选校级以上案例库,或获得校级以上案例竞赛奖励(国家级前七名,省级前五名,校级前三名)。
9.通过心理咨询师、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或综合阶段)、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风险管理师(FRM)等工商管理类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考试。
10.应用性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省、市(厅)、县级政府领导批示(国家级前七名、省级前五名、市级前三名、县级前两名)。
11.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1 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12.参与撰写 1 项商业分析报告或项目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调研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专利成果报告、技术总结、商业计划书等),并被所在单位采纳(附报告及单位采纳证明)。
1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第一名)。
14.获得《工商管理学院 MBA 研究生评优奖励办法(试行)》(院字〔2022〕02 号)规定的学业奖学金、优秀团队成果奖。
15.在河北经贸大学 MBA 公众号或其他平台发表 5 篇以上宣传我校 MBA 的通讯报道,为我校 MBA 项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
二、上述成果须在研究生在校期间,且在毕业资格审核前完成,以河北经贸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工商管理学科专业成果。发表论文必须见刊,SCI/SSCI等外文论文在线online视为见刊。各类获奖、课题、案例、调研报告等参与与否及其名次认定以获奖证书、结项证书或立项通知等证明材料为准。
三、本规定自2022 级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
四、未尽事宜由工商管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2022 年 5 月 22 日印发